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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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伦贝尔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党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6-10-28 点击数量:

根据《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院党字〔2026〕82号)文件要求,经各部门申报推荐、党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评审小组评审,经研究,确定以下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

党委组织部(党校)

团委

教务处

学报编辑部

舞蹈系团队

数理学院教师党支部

北疆大学生宣讲团

品轩书法社团

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名,按姓氏笔划排列)

卜祥云、于泽、王巍(团委)、王宏霞、王国华、包来福、包孟磊、李国强、李明烨、苏日古、杜丽丽、沃莉华、肖燕子、张利华、张新琦、张朝乐门、岳铭涵、郑翠梅、哈达(建筑工程学院)、额尔布乐图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四、公示地点

呼伦贝尔学院官网、党委统战部网站、逸夫楼公示栏

五、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470-3103200 

党委统战部:0470-3107747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校党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呼伦贝尔学院党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