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东山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是我校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甲方代表2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甲方代表的岗位职责详见《甲方代表(造价审核)》(附件1)、《甲方代表(水暖电气)》(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建设项目甲方代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3)。《2026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甲方代表报名表》(附件4);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劳动服务意识与协作精神;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需求表上其他岗位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列编人员;
4.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与本校教职工及项目相关人员存在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通过呼伦贝尔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lbrc.cn/index.ht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2452239914@qq.com,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5月27日17:00;
初审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7:00;
面试时间:2026年6月1日9:30—6月1日17:00。
2.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6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甲方代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蓝底),填写学历简历需从本科起,工作经历需写至报名开始之前,学历简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时间。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须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务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完成报名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备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四)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呼伦贝尔学院原外国语学院楼216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
4.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且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后签订劳务聘用合同(非劳动关系、不缴社保),聘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及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七、纪律和监督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0-3103144
监督电话:0470-3103200
八、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学院后勤管理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呼伦贝尔学院
2026年5月19日